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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16 23:17:46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今年6月,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就劳发〔2025〕4号),要求“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实行按需培训,高质量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先后部署实施技能强企、技能照亮前程行动,要求各地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构建体现四川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对技能人才提出更高需求。为进一步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号),制定了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办法》聚焦培训全过程进行规范,主要有总则、培训计划编制和项目发布、培训主体和承训机构、培训对象、培训实施、补贴激励、培训资金保障、培训监管、绩效评估、附则等内容,共10章26条。主要内容和特点如下:

  (一)关于培训计划编制和项目发布。明确了采取自下而上摸清行业人才、企业用工、劳动者就业培训需求,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负责编制本行业、本领域培训计划,通过本级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本级培训项目。

  (二)关于培训主体和承训机构。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企业、院校(普通本科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培训主体,要重点把握机构资质、师资队伍、场地、设施设备等要素,指导市(州)定期发布承训机构目录并动态调整,存在经营异常、严重失信等情况的培训主体和承训机构不得参与补贴培训项目。

  (三)关于培训对象。明确了享受补贴培训的对象为省内有培训意愿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包括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两大类。此外,还明确各地不得对培训对象的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增设其他限制性条件等。

  (四)关于培训实施。强调了培训内容要围绕行业与民生领域急需紧缺需求、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设置。组织实施方式分为揭榜挂帅项目制、个人直补、承训机构先垫后补三类,并统一了实施要求。

  (五)关于培训资金保障。除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传统渠道外,按国家文件要求,提出了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从相关培训资金中统筹安排,企业要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证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对资金进行整合,提高使用效益。

  (六)关于培训监管和绩效评估。明确按照“谁组织、谁实施、谁监管”的原则压实监管责任,要求对专业设置、师资队伍、课程质量、教学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培训资质、培训开展、补贴发放、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同时要求做好资金绩效评估,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三、施行时间

  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四川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rst.sc.gov.cn/rst/jdhy/2025/7/31/da17e2ba3d044c7d8fac3dc8eb76c8a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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