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招工招聘调查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解读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16 23:17:4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修订依据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要求,厘清管理权限分工,明确省、市(州)、县三级管理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有序、公开公正、优质高效开展。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精神,我们对现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进行修改,主要聚焦在审批管辖分工方面。

  2013年,我厅将特殊工时制度审批下放,由21个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审批主要依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该文件在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和技术发展,现有审批管理制度面临诸多不适,部分条款需修改完善。

  二、《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全省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涉外机构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受理并负责监督检查。

  二是明确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及相关的监督检查,首次将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是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要求,按照权责统一的要求落实责任任务,便于属地化审批与监管。

  三、施行时间

  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相关文件关于做好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rst.sc.gov.cn/rst/jdhy/2025/8/7/a5d54d7542ce4223b363ebff65690fe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免责声明 |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招工招聘调查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和合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招工招聘调查网 zgzp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22875号-40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15313344577 监督电话:1851152689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