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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宁夏工匠”技能品牌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6 21:59:12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厅局委办,有关中央驻宁单位,各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技工)院校、大中型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建设,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推进各地区、各领域、各层次技能人才高质量、精准性培养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我区技能人才地方辨识度、品牌影响力、产业支撑力、就业竞争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3〕82号)精神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工匠”技能品牌评选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5〕68号)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首批“宁夏工匠”技能品牌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条件

  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技工)院校、大中型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及地级市、县(市区)和以自治区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工种申报的各类主体,申报条件须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工匠”技能品牌评选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5〕68号)第二章第七、第八、第九条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宁夏工匠”技能品牌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各地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劳务品牌和以自治区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工种的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由五个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自治区相关厅局委办直属单位的申报由自治区主管厅局委办组织;自治区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院校的申报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自治区国有企业和中央驻宁企业的申报由自治区国资委组织;中央驻宁单位设立和特种行业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学校的申报直接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初审推荐。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相关厅局委办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申报单位较多的要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排序,征求公安、税务、环保、市场监管、宣传、网信等部门意见无异议后,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商同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自治区相关厅局委办经单位党组(党委)会议研究,统一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专家评审。按照申报单位职业(工种)类型,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单位抽调区内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通过查阅资料、答辩评审等方式,重点对申报单位品牌培育特色、示范引领、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类别择优确定考察名单。

  (四)实地考察。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单位,根据评审专家组排序建议,采取差额考察方法,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评估。

  (五)社会公示。根据评审专家组排序建议和实地评估考察结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提出“宁夏工匠”技能品牌建议名单,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评选认定。公示无异议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布、授牌并兑现奖补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及时将通知发至所辖企事业单位、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技工)院校、大中型企业、公共实训基地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技能品牌培育主体推荐上来。

  (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在《“宁夏工匠”技能品牌推荐名额分配表》分配的名额内推荐,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宁缺毋滥,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保证评选质量。对发现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将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严控时间节点,保障工作进度。请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厅局委办、中央驻宁单位于7月31日前将相关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材料包括:“宁夏工匠”技能品牌申报表、相关佐证资料和公安、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意见书面材料,其中佐证材料结合申报条件和申报表有关内容逐项提供,相关指标统计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相关表格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s://hrss.nx.gov.cn/)“网上办事-表格下载”处下载。各地各单位在评选推荐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商  静

  联系电话:0951-5099012    5099119(传真)

  邮    箱:nxrstzynljsc@163.com

  2.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五地级市和宁东管委会联系方式  

  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          宋国平   电话:0951-5559085

  自治区国资委党群部          赵吉刚   电话:0951-6180178

  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何伟民  电话:0951-6888921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李小花  电话:0952-2012633

  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郭晓明  电话:0953-2036378

  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张金鸿  电话:0954-2075936

  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张  涛  电话:0955-7063943

  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盛  超  电话:0951-5918388

  

  附件:1.“宁夏工匠”技能品牌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宁夏工匠”技能品牌申报表

        3.“宁夏工匠”技能品牌申报汇总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宁东管委会

  

   1.“宁夏工匠”技能品牌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宁夏工匠”技能品牌申报表.doc
3.“宁夏工匠”技能品牌申报汇总表.doc


原文链接:http://hrss.nx.gov.cn/xxgk/zcj/zcfg/tfwj/202506/t20250617_4936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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