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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征求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垦总局关于海南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等3个文件意见的公告
为保持政策衔接和一致性,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厅按照“谁牵头起草,谁牵头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研究形成《拟废止省政府文件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rstzcfgc@hainan.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来信请于信封上注明“废止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
联系电话:0898-65232569,0898-65232569(传真)
特此公告。
附件:拟废止省政府文件表(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拟废止省政府文件表
(征求意见稿)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牵头清理单位 | 备注 |
1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垦总局关于海南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 琼府办〔2005〕14号 | 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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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通知 | 琼府〔2008〕60号 | 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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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 | 琼府〔2013〕24号 | 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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